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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司法局“四聚焦”加强改革创新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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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司法局围绕区委深改委2024年工作要点和各改革专项小组2024年工作计划,聚焦改革重点、堵点、难点、亮点,不断压实改革责任,对标对表落实,加强改革调度,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加强改革创新赋能,全力推进改革走深走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聚焦改革“重点”,提高依法治理效能。按照“一块牌子标识亮、一个前台三个岗、干净亲民六间房、六项职能专人扛”的要求,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将“有法帮你”法律服务理念、机制和智慧司法运用全面植入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不断推动11个司法所建设和150余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提档升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重点是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五落实”“六统一”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依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退休司法工作者等人员不断壮大村(社区)、乡镇(街道)调委会等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专家库建设,分级组织开展培训,帮助提高业务水平,并按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的程序要求,推进专职调解员等级评定。同时指导乡镇(街道)建好“365”调解室,做到有场所、有制度、有人员,健全完善部门配合、资源整合、科学分流、效力对接的制度机制,落实“五级提级化解机制”(村(居)委会→乡镇驻村领导→乡镇主要领导→挂点区领导→区平安余江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调解员、“余江大嫂”志愿服务队、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五老”人员的作用,构建综合施策的“预防在前、全面排查、调解优先、法治保障、闭环管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确保乡镇实现矛盾纠纷95%以上就地及时化解,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二是聚焦改革“堵点”,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紧盯“一号改革工程”,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提速快办”,减轻企业诉累;探索在中童眼镜等部分商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建立常态化入企服务机制,为商会会员企业提供“一对一”或“组团式”法律服务,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针对企业特点和法律需求“量身定制”普法课程,设置“普法菜单”,包含企业用工规范、职工理性依法维权等主题,通过法律顾问现场解读法律法规、面对面解答问题以及举办法治培训等方式,实现普法课堂“送法上门”。在做优公共法律服务上持续发力,持续深入开展公证行业“减证便民”行动,配齐配强公证员队伍,提升公证服务质量;持续扩大法援范围,降低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门槛,确保2024年法律援助办案量和受援人总量、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是聚焦改革“难点”,推进平安法治建设。深化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建设,依托在职干部、律师、退休老党员等人员组建社会志愿者队伍,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包括心理咨询、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开展就业指导,根据社区矫正对象需求,评估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意愿、就业能力,协助制定就业技能培训计划,联合区人社局举办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班,鼓励、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就业辅导和培训,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链接就业资源,促进其就业;发挥村(居)地缘近、信息灵、处置及时的优势,打通社区矫正工作“最后一公里”;积极与民盟组织联络,开展“黄丝带帮教”,建立“黄丝带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民盟组织合作共建“黄丝带帮教”基地,充分发挥“黄丝带帮教”志愿团队的作用,常态化开展“黄丝带帮教”进社区矫正中心、进司法所、进村居社区、进安置帮教基地“四进”活动,从法律、道德、文化、心理、就业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真情帮扶。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做好深化粮食和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有关行政规范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创新审查方式,提升审查质效,为政府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助手。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协助起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有关政策文件,并做好与其相关的行政规范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与管理,维护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文化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和传统文化,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

四是聚焦改革“亮点”,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有效路径,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方式,推动法治与政治、自治、德治、智治有机融合,助力创建一批国家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推动乡村振兴。严格按照“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依法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五大方面要求,推进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和动态管理。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优行动,加强村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定期调度、现场观摩评比、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下拨项目配套资金等措施,打造一批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农村法治广场、法治主题长廊、法治宣传展牌、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元素融入地方特色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融入到红色文化之中,做到形式“小”、内容“大”,切口“小”、立意“大”,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播法治文化;依托和统筹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农村法治广场、法治主题长廊、农村文化礼堂、议事堂、农家书屋、乡村大讲堂等宣传教育前沿阵地,搭建一个“百姓学法”平台,发挥法治志愿服务者队伍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参与普法宣传、参与社会实践的作用,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宣讲、学法心得交流、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让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提高法律素养。开展党员干部法治教育集中培训,并通过党员干部线上线下相结合学法用法来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尊老爱幼、互帮互助。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摆摆地摊、弄弄展板、发发传单、做做试卷、搞搞汇演、办办讲演”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做好乡村法律顾问聘用工作,确保“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余样明)